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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記者從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獲悉,針對3月前引起社會廣泛關註的溫州鬧市區現虎屍案,法院查明該虎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東北虎,3日一審認定收購老虎的男子王某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就東北虎的死因,溫州市林業局相關人士稱,因為案件尚在進一步偵查中,所以還未進行死因方面的調查。而由於出售老虎的安徽人案發後未能找到,尚不清楚該虎的來源,目前老虎屍體被保存在溫州動物園冷庫的冷凍區。
  事件回放
  今年1月8日上午,溫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民警在前往訓練途中路經市區江濱東路,發現兩名男子正將一個藍白紅相間的編織袋往一輛白色豐田越野車上搬運,情況比較可疑。民警檢查發現,編織袋內包裹的竟是一隻老虎的屍體。隨後,男子王某被當場抓獲,另一名男子逃離現場。後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人員鑒定,本案涉案的老虎為東北虎,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
  31歲的王某系江西省東鄉縣人。王某交代,他去年做甲魚生意,年底一個客戶問他有沒有辦法弄到老虎,願出高價購買,他想到之前剛好一朋友楊某(已歸案)透露有老虎來源,便答應客戶找老虎。王某與楊某商定以25萬元價格成交一隻老虎。今年1月5日楊某從安徽一位神秘“大哥”手中以19萬元的價格購得一隻已死亡的老虎,並開車將老虎運到溫州。1月8日,正當楊某與王某交易老虎時,被警方查獲。逃離現場的楊某目前已歸案,也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鹿城區人民檢察院批捕,將另案審理。
  (原標題:男子非法收購東北虎被判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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